去年10月,万女士发现自家宠物狗发烧呕吐,重庆动物医院 便带它到附近的动物医院治疗。医师给狗打了4针,但未向万女士出具处方笺。宠物狗在回家的路上一直不舒服,当天夜里死亡。万女士与动物医院协商未果后,起诉索赔狗的价值、精神损失等共计1万元。
宠物狗就医后死亡,动物医院打针却不给处方笺,导致死亡原因无法查明。近日,通州法院判决动物医院赔偿狗主人2000元损失。
动物医院辩称,医师的诊疗行为并无过错,狗就医时病情已经很严重,稳妥起见只是打了止吐退烧养胃的药,并严格控制了剂量,所以狗的死亡不可能是打针的原因。
法院认为,万女士的宠物狗因病在动物医院治疗后死亡,死因无法确定,也无法就狗的死因进行司法鉴定。但无法进行鉴定系因动物医院在诊疗时未向万女士出具处方笺,丧失了依照该处方对诊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进行鉴定的基础和条件,应由动物医院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。法院认定动物医院的诊疗行为存在一定过错,判令其赔偿万女士损失2000元。